活動規則

課外活動學生職位限額

 (一) 學生會職位

        (最多中五學生九名)

職位人數限制
1. 會長1(中五)
2. 副會長1人 (中五)
3. 文書1人 (中五)
4. 財政1人 (中五)
5. 總務1(中三至中五)
6. 宣傳及推廣總幹事1 (中三至中五)
    幹事助理3 (中二至中四)
7. 福利總幹事1 (中三至中五)
    幹事助理3 (中二至中四)
8. 服務總幹事1 (中三至中五)
    幹事助理3 (中二至中四)
9. 活動總幹事1 (中三至中五)
    幹事助理3 (中二至中四)
10. 體育總幹事1 (中三至中五)
     幹事助理3 (中二至中四)

    * 學生會幹事由八名中六學生組成,但不能同時出任領袖生或社幹事。

(二) 四社職位:
       (幹事會必須包括下列職位,最多由九人組成及最多中五學生六名)

職位人數限制
1. 社長1人 (中五)
2. 社長1
3. 文書1
4. 財政1

*社長不能同時擔任領袖生長

 

(三) 學會職位
       (幹事會必須包括下列職位及最多由九人組成。)

職位人數限制
1. 會長1
2. 副會長1
3. 文書1
4. 財政1

*英文學會、中文學會、數學學會及該年舉行學科週的學會 (最多中五學生三名)

*其他學會、興趣小組、服務性團體及紀律性團體 (最多中五學生二名)

惟中五學生祗可擔任一個學生組織的首長。(包括領袖生長)

 

 

學會「活動日」守則

1. 學會即包括所有學術性小組、興趣小趣、服務性團體、制服團體、合唱團及各校隊等。

2. 中一至中三級學生每學年必須參加最少一個學會,並以不超過兩個為限。中三或以上學生則毋須強行參加,如欲參加,則以不超過兩個學會為限。

3.但學生欲參與兩個學會,必須填寫表格向本組提出申請,經本組審核批准後,始能參加第二個學會。

4.學生必須出席學會之常規性活動,若有要事不能出席者,須在當日午膳或之前,向學會負責老師申請及填寫請假紙。無故缺席者將被扣操行分,並通知家長。其後仍不改善者,將由課外活動組決定是否停止該生參加該學會。而該生所參加之活動亦不列於成績表上,並於成績表課外活動一欄印上「該生經常缺席課外活動」。而活動期間,行為態度惡劣者得依校規予以紀律處分。

5.請假細則:

5.1 學生若有要事不能出席活動,須於當日午膳或之前,填寫附有家長或監護人簽署之請假紙,送呈學會負責老師核准。如理由不充份者,校方將不予批准。

5.2 學生因病沒有上課而不能出席活動,須於翌日向學會負責老師呈交家長或監護人簽署之請假紙,並說明病由

5.3 學生請假如不依手續辦理者,視作無故缺席論。

6.未得校方准許,學生不得隨意轉會或退會。

7.課外活動時間,即「活動日」為每星期五4:00PM--5:00PM,特別時間則為3:15PM--4:15PM。

8.「活動日」當日各個課室祗借予各學會舉行集會之用。

9. 如學生於「活動日」須留堂或補課,須待學會活動後結束後始可進行。

積極參與課外活動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