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目標

訓導工作乃美好校園生活的起點。

總方向

使學生由被動守規轉而自發守規。

精神

1. 重視「管」與「教」;惟「教」重於「管」;

2. 強調秩序和紀律;

3. 處事「公正嚴明」。

目標

1. 指導學生明辨是非,建立正確的道德觀念和價值念;

2. 培養學生對學校之歸屬感,守紀律和有責任感;

3. 引導學生發展自我、幫助成長;培養自尊與自律;

4. 培養學生團體意識,社會意識、合作精神及服務理想;

5. 糾正學生不正確的觀念,生活習慣和行為;

6. 培養學生向善的動機,使其善良本質重視;

7. 帶領全體老師推行積極的訓育,是循循善誘,指導陶冶,讚賞鼓勵,以啟發學生上進向善的動機,培養健全的人格;

8. 與家長建立互信的溝通及合作,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訓導工作範圍

1. 設立及執行獎勵制度(優點、服務獎及優異服務獎)

2. 填寫各項學生調查報告及擬備各類與訓導相關的公函文件等;

3. 執行訓導電腦程式系統的編寫、分析、改善,編印及派發學生學行月結;

4. 徴集全體教職員及學生對訓導組工作的意見;

5. 訂定及監督學生儲物櫃的使用及守則;

6. 定期安排火警及不明氣體演習;

7. 處理學生違規個案、統計及發佈學生出席紀錄;

8. 安排集會(包括早會、禮堂週會及一切特別集會)

9. 督導班長、值日生及課室看守員工作;

10. 建立具自信及領導才能的領袖生團隊;

11. 籌辦預防工作(如:秩序、清潔、守時比賽、專題探討、壁報、講座等)

12. 執行平日學生遲到、服飾儀表等扣分事宜及備存有關紀錄;

13. 協助策劃特別活動如中一新生適應計劃、開課日、陸運會、家長日、結業禮等,及維持學生秩序。